辆售后服务及保修承诺
一、本中心以质量第一,信誉至上为宗旨,优质服务,节约成本为原则,24小时救援,市区内不收取施救费。
二、维修项目质量保证:
维修车辆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(自出厂之日起计算)
大修车:行驶20000公里或100天
发动机大修:行驶20000公里或100天
二级维护:行驶5000公里或30天
一级维护:行驶2000公里或10天
小修及专项护理:行驶2000公里或10天
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机件损坏的,我中心负责无条件及时返修,并承担责任。
由于托修方违反使用规定或驾驶员违反操作规程,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的,不属于维修质量问题,经济责任由托修方自负。
我中心承诺维修完毕并验收合格一年后结算,并按承诺优惠率折扣。